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学员委员会

发布时间:2016/5/10 10:22:48  

成 员 职 责

      书记职责:

      领导学员党委的全面工作。

      专职副书记职责:

      主持学员党委的日常工作。

      组织委员职责:

      1、了解和掌握学员党组织状况,检查和督促党支部按时过好组织生活,不定期检查或抽查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。
      2、组织学员党总支、党支部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提出创先进党支部、评选优秀党员(党务工作者)等项工作的意见,发现和推介学员党员的模范事迹,向党委提出表扬、奖励的建议。
      3、参加发展新党员的预审工作,制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规划。
      4、组织开展“党员评议”工作,对支部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置意见。
      5、制订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规定,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宣传委员职责:
      1、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内外学员的思想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。
      2、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校(院)中心工作,开展宣传鼓动工作。
      3、指导学员团组织和学生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。
      4、组织广大学员积极开展“双文明”活动,提高学员的思想道德素质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。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学习委员职责:
      1、对全校(院)学员党员的政治理论、政策法规的学习提出规划或建议。
      2、指导和督促学员党支部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学习党的重要文献;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提高广大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      3、策划和组织学员各党支部的学习竞赛活动,组织开展创建“学习型党支部”活动。负责对学习效果的测评和考核。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纪检委员职责:
      1、提出对学员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意见。
      2、指导学员党支部检查党员执行党纪情况,协助教务处、各学员部抓好学员的党性教育和学风建设。对违反党纪、校纪的学员党员提出处理意见。
      3、维护学员党员的民主权利,受理学员党员的控告和申诉。
      4、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,教育他们改正错误,努力学习,圆满完成学业。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青年委员职责:
      1、指导学员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,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团的活动,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。
      2、指导学员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,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。
      3、指导学员团组织领导团员、青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、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,努力提高综合素质,成为合格的学员。
      4、指导学员团组织加强对团员、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,正确对待恋爱婚姻问题,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。

 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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